網絡23條已還魂?網民Like梁天琦被廉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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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月新東補選期間,有網民在Facebook轉發支持梁天琦的訊息,及呼籲朋友投票,因而日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控以收受利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是次行動製造白色恐佈,不禁令人懷疑「網絡23條」已還魂。

該名網民不認識梁天琦,她只是希望朋友支持她心儀的候選人,故此於Facebook呼籲朋友投票予梁天琦而已。意想不到的是,廉署企圖以言入罪,指她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帶返公署調查。其實,網民於社交媒體上呼籲朋友投票給心儀候選人,是正常不過的事情,卻因而變成選舉廣告及誤墮法網,政府希望規管網上言論自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3月提出立法會修例後,選管會本月再提出選委選舉修例,再次嘗試規管網上言論自由。是次修例8.4段中提到「為促使某候選人當選或阻礙其他候選人當選而透過互聯網平台發布的訊息」可能被視為選舉廣告,可令網民墮入法網及令自己支持的候選人無辜增加選舉經費。

選管會3月提出類似修例後,多名立法會議員於政制事務委員會上曾經提出質詢。由此可見,修例其實是變異了的「網絡23條」,實際是衝著網民而來。因為網上動員和評論政治是很尋常不過的事情,但修例獲通過,網民勢必廉署調查。

「門徒媒體」積極關注選管會修訂選舉條例,將於後晚播出的「門徒公義」節目中討論。另外,我們呼籲大家出席下周二(24日)晚上730分在石硤尾社區會堂舉行的選管會公眾諮詢大會,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