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人真的憤怒了!詩歌創作人Wong Kit Lung Rico向團契遊樂園(簡稱M2K)提出十二條質詢,這不單和創作人有關,更是與所有敎會有直接關係。「電腦列印歌詞、複印歌詞、使用歌詞制作投影片」的版權屬於創作人,所以M2K不應該向教會收年費,教會應該將版權費直接給創作人。
Facebook上有一個群組「團契遊樂園M2K版稅苦主國際大聯盟」,可見M2K惡名昭彰。詩歌創作人Wong Kit Lung Rico昨日於該群組提出質詢,內容關於Rico Wong與團契遊樂園同意M2K有印製歌書版權及灌錄版權,而作品曲詞版權仍舊歸於創作人。2001-2004年間,每年都收到一份歌曲版稅報告,當中有賣碟、賣歌集、個人使用及敎會年費使用,Rico Wong亦有分到稅收。但2007年起,收到的報告只剩賣碟數字,歌集、第三者使用(包括個人和教會)一概欠奉。難道2005-2017年間所有香港敎會均沒有申請版權使用?若M2K向第三者(如敎會崇拜使用)收取年費,但創作人卻沒有收取到任何有關版稅,這是什麼原因?
Rico Wong又指,不是責怪M2K向教會收版權費但不分給創作人,而是M2K不應該向教會收版權費,教會應把版權費直接給創作人,因為「電腦列印歌詞、複印歌詞、使用歌詞制作投影片」的版權屬於創作人。
CantonHymn 恢復粵語詩歌敬拜文化運動召集人,Anthony Lee指M2K是個別例子,因為這是一間牟利公司,沒有正常監察的基督教機構,所以只可以靠民間監察,可惜過了十多年才開始成形。一般聖樂機構動機純正,創作人不太計較酬勞,全力支持機構。可惜M2K利用這種信任牟利,令機構產量與質素下跌,詩歌創作者失去成長土壤,最後只剩專業創作人能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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