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亂派求情信 無悔意上庭前先信耶穌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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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自然療法顧問文耀輝強姦罪名成立,重判12年,令人痛快。但竟然有牧師為他寫求情信,痴想輕判,令人髮指。從近年幾件訴訟的牧師求情信看來,某些牧師和正義女神一樣矇眼,分別是女神只問真理,牧師不見公義。

文耀輝(44歲)強姦23歲德國女遊客,有牧師為其撰寫求情信,其妻子、兄弟姊妹、病人、學生亦有撰寫,稱讚善良慷慨,懇求輕判,但暫委法官司徒冕斥被告以專業人士自居,強姦事主以滿足自己慾望,行為無悔意而且嚴重。牧師即使知道犯人毫無悔意仍然為其撰寫求情信減刑,實在令人費解。

此外,年初暗角七警判決亦有牧師為七警撰寫求情信。香港警察隊基督教以諾團契團牧許淑芬牧師藉求情信,希望法官杜大偉能寬容判決七警,並表示社會肯定他們盡忠職守的表現,願意給予體諒,從而懇求法官能輕判。然而,片段清楚看到七警動粗,牧師應鼓勵他們為犯下的錯誤承擔合理的後果,而不是不問是非地為他們求情減刑。

兩年前劉進圖被斬一案,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被判囚19年。他們各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荔枝角收押所的基督教團契牧師表示,他們改信基督教,相信可令他們改過自新,故此請求法官輕判。不過法官直指被告「毫無悔意」和「冷血」,而且被告同時呈上盂蘭勝會的求情信,可見被告是否歸信基督教,甚有疑問。

以上數個個案僅是牧師亂派求情信事件的冰山一角。那些牧師的求情信盲目讚美被告過去,認為之前做好事就可以減少做現在做壞事的懲罰,更無視犯罪者是否悔改,在受害者傷口灑鹽。他們忽略上帝的公義,以包容美化放縱行為,以求情信當作傳福音,叫正直受法的基督徒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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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1. 當大衛與拔示巴的事被先知拿單揭發, 上帝的處罸是刀劍必不離開大衛的家, 故而大衛家刀光劍影(此其一), 縱然及後大衛認罪悔改, 但上帝的第一個處罸是拔示巴的第一個兒子是七日後夭折而死。 大衛在孩子未死時, 禁食祈禱, 為這孩子懇求上帝, 但上帝卻沒有因而使孩子活著。 我相信上帝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 信耶穌,罪得赦免, 但不代表不需受當得的刑責。耶穌的死, 解決了我們在上帝面前罪的問題, 不代表我們不需受法律的刑責。牧師們, 求情前請想一想, 你在作甚麼, 你知道嗎? 你應該如何求情呢?

    記得耶穌死時, 旁邊一位犯人, 只要求耶穌記念他死後的情況, 也沒有求免刑責。

  2. 作為一媒體自己刊登之文章,此篇可算是劣作。
    “以上數個個案僅是牧師亂派求情信事件的冰山一角。那些牧師的求情信盲目讚美被告過去,認為之前做好事就可以減少做現在做壞事的懲罰,更無視犯罪者是否悔改,在受害者傷口灑鹽。”
    單單一句話,概念滑轉橫跨五個議題: “(亂?)派求情信”、”盲目讚美”、”(認為?)之前做好事就可以減少做現在做壞事的懲罰”、”(無視?)犯罪者是否悔改”、”在受害者傷口灑鹽”(按邏輯任何求情信都是在傷口灑鹽,筆者認為應該一概取消求情信一事?)。
    此不過算是一篇沒經仔細思考,也沒有根據,偏為寫出感受的一篇。請媒體審視自己作為媒體的本位與角色,並思考文章偏頗的思想對大眾讀者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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