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林子健被釘十架」一事,不少教會、政黨、市民抱著質疑的態度,有的甚至如「基督徒」葛佩帆說「好好笑」!筆者並不著重於分析事件的「始未」和「真實性」,也絕非筆者認為是重要的。我只想引述聖經《約翰福音8章1至11節》的一故事(經文詳見最底)。
聖經當中講述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的婦人去到耶穌前,為了試探耶穌,要求耶穌按律法去將婦人用石頭打死。可是,耶穌只回了精彩的一句:「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重回「林子健事件」,首先,林弟兄絕非「淫婦」,相反,比起很多平日自稱「基督徒」的,他是更敢言!再推,究竟耶穌為何會不定「姦淫婦」的罪呢?而我們又有審判人的權柄嗎?今天,各大教會領導大大,你們又是如何教導你們的弟兄姊妹呢?說好了的「信,望,愛」呢?
參考經文:約翰福音8章1至11節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説得好!為耶穌作假見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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