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詨辯「執業律師資格」乃無心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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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新加坡、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的何君堯被揭發並無在當地執業,他於電視新聞節目《清心直說》回應事件為「無心之失」,辯稱自己是執業律師乃「翻譯上的錯誤」。

何君堯所屬律師行網站修改其簡介,在「新加坡執業律師」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後面加上「資格」二字,立法會網頁相關簡介亦已作同樣修改。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即使作出修改,嚴說來說都是錯的!謝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修改後的寫法較之前寫上「執業律師」安全,但他指何君堯是否有執業資格可作辯論,因應取得證書,才「真真正正」取得資格,故此他坦言目前即使修改寫法,嚴說來說都是錯的。謝偉俊還表示:「特別當你好鍾意做打手時,就注意吓後欄有無着火。」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即使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執業資格,必先取得執業證書,否則不能在當地執業。湯家驊以自己為例,湯可在5個地方執業,但只在香港領取執業證書,因此只能在香港執業。若只是註冊而沒有領取執業證書,就不等同為執業律師。被問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選舉宣傳中,聲稱為新加坡和英國執業律師,湯家驊認為有關講法不準確,指出在港如無執業資格而聲稱自己是執業律師,在香港是屬於刑事罪行,而發生在選舉中則列作失實聲明!至於是否涉及提供虛假資料誤導選民,湯家驊指,要在何君堯當選後6個月內提出選舉呈請才可挑戰議席,冀對方明白執業資格與能否執業存在分別。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指不方便評論何君堯被指虛報自己的律師資料,但指議員有責任提供準確資料。對於何君堯「殺無赦」的言論,曾鈺成表示,過往有很多因議員的言論引起公眾負面觀感,因此認為議員須謹言慎行。

一批新民主同盟成員昨日下午就到位於北角的廉政公署舉報何君堯。他們指,何君堯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通函、立法會網站的議員履歷,以及律師樓網頁,都聲稱自己是海外執業律師,但英國的律師管理局(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卻證實何君堯從來沒有在英國執業;新加坡律師會則回覆何君堯或屬可能有註冊(admitted),但現時並無執業。輪任召集人范國威認為,何君堯在選舉通函上的聲稱與事實不符,已涉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條,促請廉署徹查:「如果發佈有關候選人屬虛假、或具誤導達致關鍵程度的陳述,屬選舉中非法行為。」范補充說,何君堯在所屬「何君堯律師樓」網頁中的簡介,於9月24日已被修改,足證何君堯此前自稱執業律師的資料不真確。

廉政公署前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何君堯的資料失實,客觀上是誤導市民,能否撤銷其議員資格,要看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是「蓄意誤導」,他認為何應該先向公眾致歉:「我覺得是個失誤,他其實應該是大大方方出來道歉,承認錯誤,就不是說就這樣改了它,又不跟公眾交代,不應用這種方式。」林卓廷補充說,任何造假的情況都會損害公信力,若涉及違法的行為應該嚴肅徹底地調查!

郭卓堅就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何君堯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指他競選時報稱是新加坡和英國執業律師,但經人查證後發現他未有執業牌照。郭要求法庭裁定何違反選舉法例,取消其議席,並下令追回他做議員時的薪酬及津貼。申請人郭卓堅於入稟狀指出,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第25條,即在選舉時自稱是新加坡和英國及威爾斯執業律師,但經查證後發現何君堯並沒有上述國家的執業律師牌照。郭認為何君堯利用上述名銜謀取利益,每月收取立法會議員薪津。郭要求法庭頒令取消何的議員資格,以及何君堯須將薪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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