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終審結果似勝實敗 終院馬道立:任何基於良心的抗議也可能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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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本周二(6/2)裁定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衝撃公民廣場刑期覆核案件上訴得直,首席法官馬道立宣判維持原審判刑,即是三子毋須入獄。判決過後,他們在庭外見記者時表示此裁決並不值得慶祝,因終院完全接納上訴庭對公民抗命的判決,為公民抗命劃下了嚴苛指標。基本上,即使泛民主派一直堅持的和理非路線抗爭仍有機會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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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判詞指出,公民抗命並不適用於此案,因眾人只是抗議政改方案,並不是指公安條例的罪行本身為惡法。當法律並非不義,任何基於良心的抗議也可能夠被制裁(判詞第73段)。另一方面,判詞指公民抗命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任何尊重個人權利的社會也肯定此概念包括香港。不過,法庭續指公民抗命只適用於和平非暴力的情況(判詞第74段),認為三子「強行」進入公民廣場涉及暴力行為,無疑已跨過界,失去在行使憲法的表達自由的權利,動機即使是公民抗命也變得不重要,所以公民抗命原則只適用於沒有暴力的非法集結。

法庭最後同意上訴庭所指,「鑑於香港愈來愈多混亂及大型公眾示威,法庭同意上訴庭所說,法庭有需要對暴力示威作出更大阻嚇及懲罰」(判詞第120段)。從此以後,即使暴力多輕徵,法庭也不會再容讓,即時監禁將會是正當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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