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前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25歲男侍應事隔9個月後被捕,早前在區院承認參與暴動,判刑入獄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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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鄧浩賢(25歲)早前承認,於前年2月9日,在旺角山東街及彌敦道參與暴動,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玩,想嚇走警方。
被告精神科報告顯示,他自小學已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但其後停藥。醫生認為,過度活躍症其中一個病徵是衝動,做事不顧後果。被告只要繼續服藥及覆診,情況可以改善。
法官判刑時指出,暴動當晚,警員人數不及群眾,有人向警方掟磚造成受傷。被告站在前線,沒有戴上口罩及帽,或許顯示被告沒有預謀,只因一時貪玩,沒有想過後果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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