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近年不斷向傳媒、學者、議員等發律師信或興訟,粗暴破壞言論自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日前於Facebook透露,梁曾於5月兩度發律師信,要求他撤回受訪時談及梁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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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於梁的Facebook專頁留言指,曾接受該眾籌計劃訪問,就梁收取UGL款項一事提出質疑及評論,之後便於5月收到兩封由梁發出的律師信。張解釋,收到律師信後,沒有合適機會再就UGL事件作公開評論,而選擇於現在公開事件,是擔心過去數月的沉默,會使梁誤以為發律師信的做法奏效,能夠令學者噤聲。張自言今次選擇向梁「直言進諫」,是因為身為法律學者,面對香港言論自由受衝擊時是責無旁貸。
香港記者協會對事件表示極度關注,擔心具官職人士以誹謗為理由,向傳媒及所登載文章作者興訟,「對維護香港社會言論多元、討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產生負面效果和影響」。
獨立評論人協會認為梁振英貴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地位非凡及影響力大,應避免以權、以勢壓人:「如果梁振英動輒對學者、評論員和傳媒發律師信和興訟,將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
梁振英曾經向多個媒體、學者、時事評論員及立法會議員發律師信或興訟,要對禁制、刪除或撤回言論,就已經公開資料如下:
入禀控告之媒體及個人
2018年8月24日
《立場新聞》(媒體)
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個人)
2017年3月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個人)
發出律師信之媒體及個人
2018年8月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個人)
2018年7月
資深傳媒人李慧玲(個人)
2018年5月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個人)
2018年4月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個人)
大律師吳思諾(個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個人)
何俊仁(個人)
2017年2月
《蘋果日報》(媒體)
2016年9月
《蘋果日報》(媒體)
2014年10月
澳洲通訊社 Fairfax Media(媒體)
2013年2月
《信報》(媒體)
時事評論人練乙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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