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事工聲明:強烈要求立即收回擱置《逃犯條例》修訂

0
984

林鄭月娥政府借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被殺案,乘機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聲稱便可將疑犯從香港引渡到台灣受審。惟此例一修,後患無窮,亦反映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中共將能隨意引渡香港疑犯,法治系統崩潰,門徒事工極度憤怒。

(門徒事工急需事奉人手,閱讀下文前,煩請先進入,登記您可以事奉的崗位,多謝合作!)

港共政權為迎合中共,表明上為公義引渡疑犯到台灣受審,實際上為中共在港伸出魔掌鋪路。若成功修例,中共便能從港引渡懷疑干犯中國法例的人士。中港兩地在司法制度,審訊公平之質素相距甚遠,若一個有人權法保障的地方,將逃犯移交到沒有人權保障、公平審訊的地方,世上沒有人會對一國兩制有信心。強行修例只會破壞香港法治,踐踏公義,危害港人安全。

再者,特區政府強調修例要為潘曉穎凶殺案討回公道,但台灣方面說得很清楚,如果要在一國、損害主權的情況下,他們絕不接受協議,所以即使修例通過也幫不了台灣。反而香港有300多名大陸逃犯,等待修例通過送返大陸。為何為了台灣的凶殺案,要通過與大陸及其他司法水平低劣的國家移交逃犯協議?令人難以信服。

中共大力打壓基督徒及其他宗教,取締教會,拆十字架,修例後,香港基督徒自然處於水深火熱,隨時被強加罪名,送去大陸。香港教會視若無睹,繼續自我感覺良好返教會。很多無良牧師,更叫信徒順服獨裁政權,為了可以回大陸傳福音,完全是本末倒置,宗教為政權服務。

我們認為,修例引致中共隨便在港捉人,令港人在恐懼中生活,破壞一國兩制,林鄭月娥為首的香港政府口稱公義,心卻舔共,置香港基督徒不顧;因此,我們強烈要求立即收回或擱置修改引渡條例程序,並詛咒提出修改議案的特區政府、助紂為虐及保駕護航的保皇派。

Facebook : 門徒媒體
Instagram: 門徒媒體
Twitter : 門徒媒體
YouTube : 門徒頻道
—————————-
拒絕盲目跟從、堅持聖經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