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藉牧師入稟要求神職人員有權主持同性伴侶結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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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性小眾基督教會香港分堂一名牧師,兩年前替同志人士主持婚禮,被入境處拘捕。他日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佈該教會神職人員日後在港主持同性伴侶結婚儀式免除刑責,又要求法庭保障宗教及思想自由,將香港教會任何禁止為同性戀者主持結婚儀式的規定視為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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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指出,申請人為菲律賓性小眾基督教會香港分堂牧師Marrz Balaoro,他兩年前因為觸犯《婚姻條例》第33條,即主持同志伴侶婚禮儀式被拘捕。雖然入境處往後不提起訴,但他多次透過律師去信刑事檢控專員,期望對方能澄清法律上的觀點,包括教會神職人員替同性戀教友主持婚姻儀式不違反現行《婚姻條例》、確認神職人員主持相關儀式能免受拘捕。可惜,刑事檢控專員三次執意拒絕該確認。

Balaoro在入稟狀也提到,他一直以來無法替同性戀教友主持婚禮,又基於當局不保證他主持同志婚禮不被控告,所以他非常擔心自已會被拘捕和起訴,此外他指過去曾主持13次類似婚禮的儀式。他選擇入稟司法覆核,為要挑戰現時《婚姻條例》下神職人員禁止替同性戀教友進行結婚儀式的合法性,並重找履行信仰自由的權利。

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發言人李梓敬指,同性婚姻問題應由立法機關按當地民意制定相關法例,不能交由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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