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交接.性命與自由換取的最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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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數星期。在二次反送中的大遊行前夕,梁氏男子在金鐘太古廣場平台懸掛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標語橫額,隨後站在平台邊,五小時後墜樓並送院搶救後不治;七一大遊行前夕,盧氏女大學生墜樓身亡,她在墜樓前在樓梯間寫下反送中字句,內容提及對反逃犯條例修例的訴求;還有一名鄔氏女子從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通往港鐵香港站的天橋位置墮下,搶救後身亡,墜樓前曾在臉書撰文,內容提及香港加油;經歷佔領立法會後,又有一名麥氏小姐於長沙灣一幢大廈高處墮下,隨後死亡,她在遺言中指出香港需要革命。在這個時間,筆者有許多認識的不同界別的人士和教牧同工亦正在這個時刻以個人或組織形式進行不停的輔導勸勉這些崇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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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一般是指當事者進行一些蓄意使自己死亡的行為。在現今,自殺的議題彷佛在社會和一般宗教上很難被鼓勵和接受。但在宗教信仰的角度上,若然是殉道的話讀者可能得到相當理解的程度,這意指了為宗教信仰而不畏懼迫害和殺戮,以致犧牲生命,正如華夏文化有云:捨身成仁,殺身取義。

早前,網絡上有人強烈譴責以以死諌烈士作為行為藝術主題的行為。雨褸人的形象,象徵了對選擇與無奈。在世俗觀念中,對象徵之物製成的商品、複製物、形象化這些做法都是不可接受的,試想像紀念美國總統甘迺迪的人在崇拜機關槍?然而,在宗教中,特別在基督宗教中非也。一直以來,人們對於生命犧牲的看法都受到宗教或人生意義的議題所影響;亞伯拉罕諸教等這些一神論宗教都認為生命是神聖的,所以自殺有違於神明上蒼的旨意;但在日本武士時代,進行切腹自殺象徵對失敗負責;僅次於日本國花的櫻花,其在綻放時相當燦爛,而最後能以最燦爛的方式凋落,日本人認為人生短暫,應該要在有生之年綻放出生命璀璨的光采,到了必要之時也應該離去,櫻花的寫照正是大和民族和神道教備受的一種生命態度,筆者也不能否認這個觀念影響了自己很多;除此以外,在戰爭和一些極端伊斯蘭信仰中,敢死隊和自殺炸彈也是用來作為軍事戰略攻擊。當讀者參訪羅馬天主教的教堂時,聖像畫或聖人的塑像是與其殉道被害時的物品連結在一起;東正教和天主教有聖髑,教堂中存放聖人真福的遺體或骨,還可能包括聖人生前用過的物品或者與其接觸過的物品。仰或基督教教堂中簡樸的十字架信仰已經是與死亡的互相連結,基督宗教與其它宗教象徵物的最大相異。

基督宗教認為第一個為信仰殉道而死亡的基督徒為執事司提反,其因傳講耶穌基督是彌賽亞救主的基督信仰而被猶太人用石頭砸死,信仰一方面尊重生命,但彷彿又反對用自殺方式來表現對信仰的維護。司提反殉道之後,接著殉道的是使徒雅各,雅各被帶到法庭受審,領他入庭的人就是誣告他的猶太教人士,當那人看見雅各被定了死罪即將處死時,內心受到感動和譴責,他竟然隨著他同赴刑場,在刑場上他竟稱自己也成了基督徒,他懇求雅各饒恕並赦免他所作的事。雅各對他說:「弟兄,願你平安。」然後與他親嘴,兩人一同被斬首。

筆者在自己的牧會和教會生活的生涯中,亦曾見證與經歷弟兄姊妹的自殺,什至是一位牧師傳道人。在以上一系列的事件和人物中,筆者雖然不認識他們,但對於他和她的死還是感到非常難過。一個人走上犧牲性命的道路,原因可能很複雜,除了壓力,當事人的個性和以往的經歷,以及生理上的腦部問題,都可能令人走上前往天國的路。對於一個人的殉道性,有很多哲學神學者在這個主題上反省,例如奧古斯丁和托馬斯·阿奎那認為是罪行,但在拜佔庭的查士丁尼法典中自殺卻不被視作罪,雖然表述並沒有成功地將問題完全解說,但筆者認為其根本差異在於使用「自決權」選擇死亡並不一定是自殺,當一個人的生命被他人事或物掌握,無辦法改變這個現況,被強迫選擇最高理念還是寧為玉碎的結果時,選擇犧牲這必然不是自殺,所以如今普世價值都認為自殺並非犯罪,大部份國家或地區都不會有刑事追究亦不能,但仍然覺得是不合宜的思想與行動。聖經一方面認為自殺是罪行,但同時又鼓勵著殉道的精神,因此死亡的選擇就是決定生命價值,死有像鴻毛輕也有如泰山重,殉道是一種交接,以性命來換取更高的價值。

在信仰應用中,犧牲者的行為再次給予筆者很大的反思和學習。自己在社會生活和牧會中,面臨種種不公義、霸權欺凌、扭曲真理,他們讓筆者再次重拾初心的勇氣,而不是為了保障自我的聖職或江湖名譽「西瓜靠大邊」而去懼怕高牆,竟然有人連死亡和失去自由都不懼怕了,自己微言和宣講真理也不能表達?這樣自己還有資格自稱為基督的僕人嗎?筆者看着照片中的她年輕、單純、可愛,自己可以把他們的死轉移至討論和不滿,但已經有太多人做了,亦有太多人抽水或收割了。但願純粹以此文,哀悼幾位死於理想的殉道者。

作者:梁君培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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