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警暴絕非「包裝的暴力」 以眼還眼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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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風波繼續,遊行示威活動繼續遍地開花,在過去的星期日又是一場香港人不能安眠的黑暗之夜。不同示威者在各區持續抗爭活動,一批示威者聚集尖沙咀警署外,警方卻多次使用催淚彈驅散。有一位女士受傷倒臥在地上,右邊面部不斷流血,其右眼被警方的布袋彈打中,血如泉湧,傷者的醫生說法,受傷女子臉骨碎裂、眼皮和淚管撕裂,「確定永久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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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晚上亦不安寧,有身穿黑衣戴上口罩及防毒面具喬裝示威者的警察,連同速龍小隊在銅鑼灣軒尼詩道拘捕抗爭者,示威人士被打至頭破血流。記者追訪黑衣人是否警員執行職務,黑衣人均避答,言語之間挑釁記者並不出示委任證,在防暴警員保護下離開。其後示威者轉戰到港鐵鰂魚涌站及太古站,當抵達出口之際,突然有警車趕到,手持胡椒球槍的速龍小隊,在距離示威者少於一米內掃射,防暴警察沿着電梯攻入地鐵站,更有倒下的示威人士被狂毆,抗爭者在逃亡期間亦在梯間跌倒,造成人踩人⋯⋯

對示威者眼睛的攻擊,在抗爭運動中屢見不鮮,包括早前一位男教師在參與反修例的示威行動中,右眼遭射傷。在埃及,反對前總統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的遊行及抗爭活動中,曾經出現一位政府雇用的「瞳孔獵人」(eye hunter),特意瞄準民眾的眼睛射擊,已讓不少人失明,然而埃及政府竟還稱讚其為一名訓練有素的射手。法國爆發半世紀以來最大規模反政府示威「黃背心運動」,法國防暴警察也使用水炮、震撼彈和催淚彈鎮壓示威者,專門協助在示威中身體受到傷害的組織「解除武裝」(Desarmons-Les)稱,已經有二十多名抗爭者在行動中失去眼睛。

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一種報復的法則,原意為防範犯罪作惡或惡意傷人者,出自聖經的舊約摩西五經,是傳統的復仇理念,也是博弈論的一種策略。主耶穌基督把這話講得更清楚,其目的就是要把罪惡消滅。但在新約時代中,耶穌基督也提及要愛仇敵,為那逼迫的禱告。而方法就是使用仁愛來改變,然而,筆者立場認為信徒要包容,即倘若他者干犯錯誤無限次,而每一次都真心知道錯誤,認真道歉並邁向完善,基督信徒理應無限七十個七次地進行寬恕和包容。但相反,惡意性的容忍只會換來讓罪惡囂張的結果,因此真正的包容必須連結悔改和知罪。

基督徒並非縱容罪惡,而是希望他人悔改,若施害者不悔改,還要遭受更重的懲罰,律法叫人知罪,使人謙卑,引領他到主基督,這就是因信稱義。從這個角度看,正是與近日某些聯署相映成趣。那些只會習慣譴責暴力,或呼籲停止暴力的言論與觀點中,實在缺乏道成肉身的宏觀,作為教牧長執,應該反思自己要作出什麼,讓暴力不會成為年輕人的選擇,提出具體行動,這就是真正和平之子,筆者認為和平從來不會從譴責而來的。上星期日黃昏至晚上發生的暴力,已經並非「包裝的暴力」,巳是赤裸裸的恐怖。然而很遺憾,為了保守堅持的原則或既得利益,許多牧師傳道人和基督徒們,是絕對不會譴責的。

當教會向信徒強調,犧牲是信仰實踐中最崇高的價值時,也是世人為上帝所作最大的奉獻時,的確還有什麼代價,比犧牲自己的身體或生命更大呢?最後,如果讀者是基督徒,或有宗教信仰的,必定相信報應天譴,但若然讀者並非基督徒或沒有宗教信仰的話,筆者也請讀者相信會有天譴報應的。

作者:梁君培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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