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道神學院院董呂元信恐嚇反送中信徒:反對政府就是反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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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基督教播道會神棍層出不窮!港人反暴政惡法抗爭持續百日未止,播道神學院院董呂元信上周日於播道會藍田福音堂講道時指,引用羅馬書十三章指,不公義的政府也是出於神,抗拒掌權就是抗拒神的名,反對政府代表反對神,存謙卑的心去示威表達意見是可以的,任何反政府的示威行動一概不可:「要尊敬和順服掌權及一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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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元信上周日於播道會藍田福音堂講道時,指過去三個月發生很多事, 加上國際壓力影響,令事件更複雜化。呂逐引用彌迦書六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分享六個原則,第一是「不論斷」。他指「行公義,好憐憫」不是用來批評別人,而是用來檢討自己,能否做到與神同行,也應自我檢查,是否滿足了「行公義,好憐憫」的要求:「你們論斷別人前,先檢查自己」。

第二是「行公義」。呂元信指公義有兩種,第一種是基礎性的公義,譬如任何時候侵略別人,都是不應該;第二種是處境性的公義,譬如日本官員參拜靖國神社,在日本立場表面是對,但其實是錯。因此,處境性公義不可凌駕基礎性的公義。他聲稱《逃犯條例修訂》是讓不同疑犯有公平審訊,是基礎性的公義。然而,部分反對的市民,認為修例違反一國兩制,失去了安全感。呂元信繼而指出,市民反對原因是出於處境性抑或基礎性公義,這便影響信徒應該支持或反對。他引導信眾指不能以個人的方便,而犧牲無辜大眾的利益:「大方向是正確,小方向不完美,也不會離開正確路途太遠。」

第三是「憐憫和寬恕」。呂元信指,示威者要求政府特赦所有被捕人士,但這是萬萬不可,因為赦免不是政府的權利,是受害者的權利,政府不能代表受害者赦免犯錯的人,否則政府便是不公義;政府隨便特赦犯錯的人,不論是示威者或警察,都是不對的。他又道:「赦免是耶穌特有的權利,所有罪都干犯了主耶穌,因為神在等待我們悔改,因為神是公義。認罪求饒恕,就是得到赦免的方法和解藥,好憐憫也是赦免饒恕的一種,是個人層面應該實踐的美德。」他呼籲要不敵視政府、警察、示威者、不同政見人士,用寬容憐憫的心,若強硬地不肯讓步,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這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攬炒更加是天真的威脅。他引用箴言呼籲不要以惡報惡,要等待耶和華伸冤;又引用彼得前書聲稱,人若能忍受冤委的苦楚,是可喜悅的。他呼籲基督徒帶頭各退一步,作和平之子,等待上帝伸冤。

第四是「存謙卑的心」。呂元信稱順服是謙卑表現之一,引羅馬書十三章「順服掌權者,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 基督徒應該順服掌權的就是政府,以及其制度,即警察。呂指有批信徒反對上述論調,認為倘政府不公義,沒有順服的必要;又同時聲稱,這批信徒認為聖經已經不合時宜,只是用來參考,沒有絕對服從的必要。

呂元信引羅馬書十三章指,不公義的政府也是出於神,彼得和保羅都是順服政權,即使被處死,他們或其跟籨者也沒有反抗或革命。他聲稱,唯有政府強逼信徒做違反聖經的行為,例如禁止祈禱和傳福音,才能反抗;此外,他又指上帝會藉苦難磨練信徒,讓信徒更聖潔和更合符神心意。講道至26分50秒,呂元信突然宣稱,抗拒掌權就是抗拒神的名,反對政府代表反對神,存謙卑的心去示威表達意見是可以的,但任何反政府的示威行動就一概不可;要尊敬和順服掌權及一切制度。

第五是「不介意吃虧,與神同行」。呂元信指要以耶穌的心為心,聆聽主的聲音:「我相信上街的基督徒,很多時候都是依靠朋友的取向,朋友又依靠其他朋友的取向,若果這個人有說服力,取向卻是錯,就會很多人同時被誤導。」他聲稱今天很多上街的港人,都是如此被誤導,行動都不合符主的原則,只是跟隨朋友的取向。他接著引經文「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最後是「先求神的義」,他續說:「所以你們應當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一切都將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 6:33)他續道:「『這一切』是指生活上需要的東西,神自然會按時供應, 神的公義先值得我們追求委身的大方向,不要為小方向奔波。」然而,他又說當然我們要做好自己的本分,究竟何時是等按時上帝供應,何時要做好本分,本分具體即是什麼卻沒有提及。他在講道中再三指自己沒有任何政治取態,又指大家自己去決定應否上街。

講道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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