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港人在抗爭中遭魔警殺害、傷害、姦淫、濫捕,高喊「香港人報仇」,著名藍絲教會、香港浸信教會(下稱「堅浸」)講壇「放毒」。江山偉牧師在上個主日講道,圍繞羅馬書12章14-21節,告誡會衆不要報仇,只能讓上帝伸冤,否則就是僭越了神的審判權柄。然而,《門徒媒體》發現,江山偉講道對於羅馬書的詮釋、例子,竟與博客「尖嘴雁」文章意外地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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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浸新任牧師江山偉在上個主日講道「十架之道-以善勝惡」中,引用羅馬書12章14-21節,比喻香港現時情況,指出社會充斥仇恨,亦因喜好流行電影文化,如《復仇者聯盟》系列電影般,崇拜伸張正義;又追崇「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等價值觀,結果「有仇必報」的概念根深蒂固在港人心中。
江引用馬太福音論及末世景象的預言,聲稱發現與現今香港十分相似,「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陣營分明。他聲稱,這場風波始於港人因憤怒而發聲:「慢慢仇恨滋長,蔓延到不同意見的人身上,當見不到正義伸張時,便靠自己來伸張正義。後來事件越演越烈,已經分不清誰是加害者或被害者了。」
然後江引用12章17節「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聲稱港人現在正如要釘耶穌十字架的以色列人一樣,儘管大部分人都某事有同一立場,「但不代表這是符合神心意的」,因此信徒們要「留心去作」。其後,江講到社會最近出現的「獅鳥」現象,認爲這是示威者自己同時做法官、陪審團和行刑者,而根據申命記32章35節,「不要自己伸冤,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人斷不能為自己報仇,否則就是僭越了神的特權。因此,信徒們應放棄為自己報仇,讓神實行報應,不然「以惡報惡」的話,反會招來神的審判和報應。
江又稱明白港人的憤怒,然而就如以弗所書4章26節所講,「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憤怒的情緒就如被魔鬼控制思緒,面對香港現時的處境,信徒們應當尋求神的幫助,讓神親自幫助我們脫離惡者並進行審判,因「我們今日自己都不清楚真相」,他並且叫信徒主動求父赦免仇敵,因爲「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最後江山偉以20-21節作結,「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他認爲信徒們最緊要「以善勝惡」,不可以用人權或抗爭手法去打敗敵人,而是用「天父的愛」,才是門徒應有的態度。
記者發現,江山偉講章核心思想,與14年前網上一篇由「尖嘴雁」撰寫、對於羅馬書12章詮釋的文章不謀而合,不僅「不可私下為自己復仇」核心思想一欂,連「自己同時做法官、陪審團和行刑者」的例子竟也一樣。
不過,「尖嘴雁」講得很清楚,伸冤的意思是「不可私下為自己復仇」而已,港人的「仇」,不是私怨,而是被魔警殘殺、傷害、姦淫、濫捕等戰爭罪行,江山偉把兩者混為一談。此外,「尖嘴雁」也解釋了「讓神伸冤」的意思,並非不伸冤,放棄伸冤的機會,而是運用現有機制伸冤,例如政府。但江山偉刻意忽略,港府現在就是加害港人的主謀,根本無法執行「為衆伸冤」的功能,也不能「秉公辦理」自己的過錯,他提倡的原則,根本無法適用於現今香港。
堅浸是著名藍絲教會,會友包括前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前主任牧師劉少康正是40小時祈禱會攪手之一。
參考連結:
藍絲牧師辦40小時祈禱會 門徒呼籲全面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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