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暴推跌孕婦硬騎女童 女權組織僅三間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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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暴無法無天,一周內相繼推倒大肚婆、拉扯女子至露出胸圍走光。硬騎制服12歲女孩等,港人震怒。截至今晚10時,本媒體統計共有五個組織,以及一份教育界聯署,公開表達關注事件,及呼籲警方執法時保障女性及兒童。然而,當中只有三個婦女組織表態,其餘保持沉默,門徒事工表示憤怒,呼籲各界杯葛,包括拒絕捐款及成為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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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昨晚率先在Facebook專頁發表聲明,關注女童身心精神健康狀況,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捍衛女童的基本權利,保障未成年女性免受不必要的性別暴力。聲明又呼籲,警方在大型執法行動上保持克制,並尊重兒童權益,避免使用不適當武力,導致兒童心靈及身體受損,香港作為《兒童權利公約》的適用地區,有責任履行公約條文。

警方上周一晚於太子推倒孕婦後,該會翌日也發帖,表示關注事件,並對受傷孕婦深切慰問,祝願她早日康復,又敦促警方在執行職務時刻保持克制,避免發生同類事件。

婦女動力基金昨晚發帖,表示與婦女中心協會所發聲明站在同一立場,重視女性及女孩的權益和保障,並在任何情況下反對任何類型的性別暴力。

新婦女協進會今晚在Facebook專頁撰文指出,要大肚婆安全,並唔係禁止佢出街,而係要街上面嘅所有人,唔好亂咁去打人、推跌人。帖文又呼籲,為了表示對大肚婆支持,與香港人爭取平等及自由決心,希望大家可以在社交媒體發文,並加上「#StandWithDaai6Tou5Po2」hashtag。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在Facebook專頁發聲明,對事件表示關注,指該名未成年人士當時被警方不合理武力對待,要求警方必須以最大努力維護兒童權利,防止類似粗暴行為再次發生,認為警方制服女童時的舉動,完全不符合其後聲明「使用最低所需武力」的説法,質疑警方當時根本未有任何證據或合理懷疑,顯示女童有犯事或暴力行為。警方必須以最大努力維護兒童權利,防止類似粗暴行為再次發生,並應公開就處理未成年人士的指引,確保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和第37條。

防止虐待兒童會,也對警方執法態度表示關注,「其實女童都冇反抗,佢只係驚,係唔係值得(警員)咁樣對待呢?」

社工復興運動、教育野、香港教育同行陣線、全民教育局、進步教師同盟、良心理政、教育心理學家聯盟等則聯合發起「教育界持份者就警方侵犯12歲女童人權一事之聲明聯署」,提出六點訴求,包括要求警方必須承認責任,要為判斷錯誤及暴力對待學童公開道歉,並將涉事的相關警員停職以及調查其行為是否有違法之嫌。

截至今晚10時半,本媒體統計,以維護女性為服務宗旨的本地組織中,僅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婦女動力基金、新婦女協進會有表態,其他包括協進會性別公義委員會、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風雨蘭、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和諧之家、香港女障協進會,仍然沉默,門徒事工表示憤怒,呼籲各界杯葛,包括拒絕捐款及成為義工。

(歡迎轉載報導,請註明出自基督教《門徒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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