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時代論壇》:指控《和你Faith 100》報導牽強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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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論壇》於2月15日晚上報導,我們正籌建中的基督教新博客網站《和你Faith 100》,引述上年底已結束的《信仰百川》創辦人,是魚目混珠、鳩佔了《信仰百川》商標、利用別人辛勞的成果。《時壇》記者在昨午4時14分透過臉書訊息提出查詢,並要求在一個多小時後、5時半前回應。可惜本媒體主編忙於準備6時正開咪的時事直播節目《門徒頭條》,在開咪前一刻才看到訊息,也過了記者要求的5時半限期;唯有回覆,在直播節目中作出正式回應,且節目後提供直播網址。估計受篇幅和字數所限,《時壇》最後未能全面報導我們的回應,只選擇部份及節錄,故本媒體在此文字回應:

(門徒事工急需事奉人手,閱讀下文前,煩請先進入,登記您可以事奉的崗位,多謝合作!)

一、《和你Faith 100》和《信仰百川》兩名稱根本截然完全不同,其實,我們在舉辦公開命名投票時,所有選項都避免直接和《信仰百川》相同了。

二、《和你Faith 100》剛決定正式名稱,連Logo、網站都未設計,第一階段博客及YouTuber也未展開約邀程序,在此情況下,便稱《和你Faith 100》已魚目混珠、鳩佔了《信仰百川》的商標、利用別人辛勞的成果,相信是未充份了解商標/專利/版權等概念所致。

三、網站/品牌/商標之偽冒/抄襲,是取決於兩者名稱、外觀、形象等,會否過於相似,引致消費者/用家等混淆,《時壇》單憑兩者域名近同(faith100.media v.s. faith100.hk),又沒有提出其他論證,便指是魚目混珠、鳩佔商標、利用別人辛勞的成果,實在牽強附會。且註冊該尾部.hk的域名時,我們肯定沒有其他人士擁有和使用,故不存在任何所謂轉讓問題。

四、在法律上,使用已註冊商標/版權/專利等,才需要取得其擁有人之同意,然而,精神/傳統/價值感等,未曾聽聞,延續/繼承/傳承前,也必須接觸問准當事人,得到其授權同意。

五、被譽為香港基督教最大傳媒,對教內重要、不義事件,長期不作為、不披露,包括近期熱議的基督教迦南堂創堂牧師鄭家輝醜聞,相反,浪費人力物力,在一件不成立的指控上,不斷削減本身的傳媒公信力,難怪不斷有信徒掩面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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