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發信轟TVB導人迷信 靈恩、反同夾擊《通靈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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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明晚(6日)播出新節目《通靈之王》,是本港電視史上首個以通靈比賽為主題的真人騷。繼「耶癲」趙佩玉的愛家工程,偕同幾個靈恩派團體,發起聯署聲明,要求禁播後,著名基督教反同團體明光社亦加入,向TVB發表公開信,指節目導人迷信,有違電視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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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昨天向TVB總經理曾志偉及蕭世和發表公開信,題目「強烈關注無線罔顧社會責任 導人迷信節目有違電視守則」,指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下稱守則)第3章第11點,「迷信」一項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認為TVB將導人迷信的內容,指為「知識」,將之介紹,導人迷信,並將通靈師稱作「專家」實為不妥。

公開信又指,首集內容有靈魂談判師與靈體溝通,亦有探測靈體密集等,於晚上10時30分播放,不禁令人擔心,就算在成人陪同下收看,兒童也會產生恐懼及負面影響。《守則》第8章4(k)提及「驅邪、通靈或奧秘的行為及描繪超自然現象,如非屬於合情合理的研究題材,不應在真實題材節目中出現。即使兒童在成人的陪同下收看節目,也應小心處理,以免令他們驚恐和情緒困擾……在某些情況下,應在節目播映前清楚提出警告。」

該社表示,《守則》第3章11點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在電視及網絡上見到該節目廣告及網上的節目內容介紹中,從未見到有任何給予家長及青少年、兒童的警告字眼,認為TVB必須指出該節目「不適合兒童或青少年收看」及「不宜模仿」等警告字眼,令家長及早知道不應該與兒童及青少年一起收看,以免對他們的情緒及心理有長遠的負面影響。

公開信最後稱,希望TVB能履行社會責任,以兒童及青少年的福祉為要,並停止製作導人迷信及令人產生恐懼及憂慮等內容的電視節目。若播出後發現該節目真的如宣傳一樣有導人迷信的內容,定會聯同各界關注團體及市民要求禁播。

由「耶癲」趙佩玉成立的愛家工程,偕同阿利亞事工、活水使團、甩石行者及復興宣教事工,昨發起聯署聲明,題目「反對無線播出『通靈之王』節目,並要求禁播及停止錄制這節目」,認為《通靈之王》並不是一個對社會及市民大眾有益的節目,希望無線停止播出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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