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人士被拒更改身份證性別欄案件,終審法院2月初裁定原告勝訴,入境處需更改現行政策,轉眼已三個月。跨性別基督徒「美娜」Paula Leung透露,本月9日已向入境處遞交申請表格,成為終院裁決後,首位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的「跨女」(由男性轉為女性),遞表要求更改身份證性別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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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娜」透露,本月6日、即終審法院裁決滿三個月,致電入境處能否更改身份證性別欄。入境處職員於8日通知,可以遞交申請表格,於是翌日(9日)到灣仔入境處大樓填表、遞交醫學證明等資料,職員回覆要由主任開檔案處理,不能即時處理。「美娜」前日(17日)收到人事登記處回信,表示正處理申請,會盡快回覆。
兩名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司法覆核入境處拒絕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決定,終審法院2月6日裁定勝訴,指出入境處規定「女跨男」人士必須接受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身份證性別欄的準則,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而入境處一直表示,正基於終院的判詞,檢視相關政策和行政措施,爭取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美娜表示,按照其理解,終審法院的裁決,應同時包括「男跨女」,若果申請更改成功,會通知其他跨性別朋友提出申請。
人事登記處回信表示,正處理「美娜」申請,會盡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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