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人士被拒更改身份證性別欄案件,終審法院2月初裁定原告勝訴,入境事務處需更改現行政策。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的基督徒Paula Leung「美娜」,上月9日向入境處遞表,是全港首位要求更改身份證性別欄「跨女」(由男性轉為女性)。事隔一個月,收到人事登記處處長回信,才知悉處方還未完成檢視及更改現行政策,僅稱會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以處理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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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娜」透露,本月9日收到人事登記處處長回信,該信於本月1日發出,確認收到其要求更改身份證性別欄的申請書。自終審法院2月6日裁定Q及Tse Henry Edward勝訴後,該處正檢視現行更改身份證上性別項的政策,會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以便處理其申請。
「美娜」表示感到壓力、心大心細,等待處方回應。
兩名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Q及Tse Henry Edward,司法覆核入境事務處拒絕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決定,終審法院2月6日裁定勝訴,指出入境處規定「女跨男」人士必須接受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身份證性別欄的準則,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而入境處一直表示,正基於終院的判詞,檢視相關政策和行政措施,爭取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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