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3個月前病逝,按照僱傭條件,其遺孀可領取頤養金。唯袁師母透露至今仍未收到, 昨日收到信件,要求她交出國際公證人或律師簽署之認證本,以及額外提供袁之死亡證書,當她早前表示安排在總議會以外地點辧理見證文件簽署。她批評教會做法不合情理:「教會已經追思又重溫追思袁天佑了,林津擔心袁天佑死亡是大話(不真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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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天佑牧師7月病逝,按照循道衛理的僱傭條件,其遺孀可領取頤養金。袁師母今日凌晨在臉書發帖文投訴,三個月以來至今,還沒有收到。上月初已按教會要求,寄了身份證、地址證明、結婚證書副本及銀行戶口號碼,再叫她到總議會辦事處聽講解及簽署文件,便可領取8及9月頤養金支票。基於教會不尊重袁遺願舉辦追思禮拜,她拒絕到總議會辦事處,要求他們委派職員在總議會以外地點,見證她簽署有關文件,也不需要任何口頭講解,一切白紙黑字寫明作實。
袁師母稱昨日收到信件,要求她交出國際公證人或律師簽署之認證本,除了上述提及的身份證、住址證明、結婚證書,還要提供死亡證書,簽署所有申請文件,才可以獲發頤養金。她認為有幾個地方不合理,首先是,教會要求她聘請國際公證人或律師,是:「我不上總議會辦事處,就要我請國際公證人/律師,教會有免費律師、我沒有呢。為甚麼不是教會出免費律師給我這個遺孀?我要有錢請律師,才可以收到頤養金嗎?」
第二是住址證明,袁師母稱,現址是教會簽約租給她們兩夫婦,已住了十年:「是否懷疑我住酒店或另一個單位呢?」第三是結婚證明書,質問教會是否相信外界流傳的「離婚」謠言,若果如此,「林津怎麼向我查詢袁天佑的死訊呀?擔心我不是在香港法律上袁天佑的妻子嗎?」第四是死亡證書,她解釋,因為袁天佑入院不足24小時離世,所以要由高院發出死亡證書,沒有批核預約期,到今日還未有,只有等待,估計要半年:「教會已經追思又重溫追思袁天佑了,林津擔心袁天佑死亡是大話(不真實)嗎?」她表示,公事公辦,要簽署、證明文件是合理的,但三個月仍不發放頤養金,就是不合情理;還要再等所有文件齊備,才發放頤養金,就更不合情理:「林津是否懷疑教會誤發頤養金?懷疑入賬後,我會不認賬嗎?」
袁師母對本媒體表示,有律師說,教會有袁天佑的記錄,包括其配偶姓名,既然牧師生前沒有改變此項資料,教會現時做法是「玩嘢」。
前會長盧龍光牧師於上月2日追思禮拜曾透露,當年和袁天佑決定獻身時,教會向他們承諾,牧師逝世後,會向遺孀繼續支付退休金及安排住宿。
記者電郵向會長林津查詢,截稿時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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