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會時代:洛杉磯、所多瑪、俄摩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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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聽兩個KOL把洛杉磯大火形容為「天火焚城」,並用所多瑪、俄摩拉來形容洛城,到底多瑪、俄摩拉這兩個舊約城市和洛杉機有甚麼相似之處?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罪惡極其嚴重,控告他們的聲音很大。我要下去察看他們所做的,是否真的像那達到我這裏的聲音一樣;如果不是,我也要知道。」(創十八20-21,和修本,下同)

很多保守派/基要派基督徒認為,所多瑪、俄摩拉的罪惡是同性戀。這說法有沒有根據呢?

整個事件在創十九章開始,首先,和修本把兩個來自上帝的使者譯作「天使」,而經文並沒有強調兩個天使的性別,當然以當時男尊女卑的時代,只能說天使很可能是男性,但也可能是女性,或是一男一女,或是兩個都沒有性別,或是其他。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的人,連老帶少所有的人,個個都來圍住那屋子。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天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親近他們。(創十九4-5)

不論天使是男是女是其他,這裏指出所多瑪人有兩大問題:
1 一夜情
2 多人運動
而且兩、三代人都是一樣。

後來羅得勸他們不要作這惡事(7節),又說:「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過男人,讓我領她們出來給你們,就照你們看為好的對待她們吧!」(8節上半)

光是這半節經文,又已再指出所多瑪其他問題:
1 過份貶低女性價值,包括女性的人身安全
2 極為隨意的性關係

KOL指出洛杉磯是平權大本營,有黑人女市長,有變性人消防局長,市長縮減千萬美元消防開支,儲水泄遲遲未有完成,很多消防喉沒水,導致未能控制火勢,他繼而指出平權本來不是問題,問題是當平權成為唯一標準而非辦事能力,這樣便會出現問題;另一KOL就把問題指向男女關係混亂的荷里活明星。無論如何,他們對所多瑪、俄摩拉的認識,可能比很多保守/基要派基督徒還要正確。

保守/基要派把複雜的性問題過份簡化為同性戀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方便父權式領袖回應和處理問題,或是自華人基教教本色化運動以來奮興屬靈派向來與社會脫節,漠視社會的轉變等;但就羅得與所多瑪這課題, #聖經 已經清清楚楚說出問題的複雜性,但一些基督徒仍然可以極致簡化為同性戀,要作更深的討論幾乎肯定不可能。

今次洛杉機大火,教會若用這類過份簡化的聖經註釋作教導,而教內的人,剛好聽我所聽的KOL,幫助瞭解事件,KOL和教內對經文註釋的落差恐怕是難以彌補的。本來的威權領導,若遇到更多類似的事件,教外對經文的理解比教內更合乎聖經,久而久之,尋道者都往教外尋道去,最後教會只有極平庸之輩才會留下來。

性罪行只是眾多罪行之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6.9]「作娼妓」:原文意思是「嬌媚」,可能指神廟裏的男妓。)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六9-10)」而性罪行,即使在二千年前,在這節不是針對性罪行的經文之中,也可列舉出幾個單字:

1 淫亂的(fornicators),泛指所有在性方面不道德的人
2 姦淫的(adulterers),指婚姻關係中對另一半不忠的人
3 作娼妓(male prostitutes),原文指在同性戀中被動的一方
4 親男色的(sodomites,這是我不認同的英文翻譯),原文指在同性戀中主動的一方

我在《愛人如己1-3:對姦淫的態度(18禁)》中,已經討論過性罪行這問題,而洛杉磯是否真的像所多瑪、俄摩拉,便留給讀者來決定。

作者:Kenneth Lee散會時代
趁年青・學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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